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学院转专业工作在学校宏观调控下,自主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双向自愿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
三、申请资格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转到“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美)”专业的学生需满足大一期间大学英语均不低于8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二)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第一学年在本专业教学方案中未开设微积分或数学分析等数学类课程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数学水平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百分制,成绩不计入最终排名)。
四、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人数
根据当年国际经贸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的20%以内。
五、转入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将所在学院批准的“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提交我院办公室,同时提供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二)学院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考核。
1、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成绩,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
2、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面试时间地点见学院网站。
综合成绩由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三)学院录取
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序”原则,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参加选拔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所修英语课程平均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录取结果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学籍信息变更。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办理。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国际经贸学院所有。
转专业工作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506室
联系电话:0531-82911123
联 系 人:杨老师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